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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区食药监分局查获2起销售织纹螺案件

2018-05-21 17:48  林庆华 郑芳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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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食药监分局开展织纹螺等贝类产品清查行动

东南网莆田5月21日讯(通讯员 林庆华 郑芳芳)东南网从莆田涵江食药监分局获悉,5月21日,该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集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开展织纹螺等贝类产品清查行动,在涵江四十米路水产品批发市场当场发现有2家销售织纹螺,共计15公斤。目前,该分局已对2起销售织纹螺案件立案调查。

当前,莆田市沿海正进入织纹螺旺汛时期,是食用织纹螺易发生中毒的高发时期,也是赤潮发生的时段,发生贝类毒素食物中毒的风险加大。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预防贝类、织纹螺等毒素中毒发生,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涵江分局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织纹螺等贝类产品监管工作。

涵江食药监分局开展织纹螺等贝类产品清查行动

5月21日,该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集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开展织纹螺等贝类产品清查行动,在涵江四十米路水产品批发市场当场有发现2家有销售织纹螺,共计15公斤。目前,该分局已对2起销售织纹螺案件立案调查。行动期间,该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水产批发市场20家次、农贸市场10家次、商场超市18家次,共悬挂宣传横幅24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涵江分局提醒,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消费者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应当拨打12331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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