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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6月21日讯(通讯员 张世伟 方芳)俗话说“冲动是魔鬼”。近日,林某因一时的酒后冲动被仙游法院判赔近5万元,尝到了冲动的后果。 据悉,林某与朋友三人在KTV消费后,因500元小费与杨某产生争吵,后林某殴打了杨某的肚子、腹部、大腿部位,而当时,杨某正怀有身孕。杨某住院治疗,被诊断有先兆流产的症状,第二次住院治疗被诊断为“难免流产”。 仙游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在第一次住院治疗时被确诊有先兆流产的症状,结合杨某的外伤事实及之后接受了放射性检查,其先兆流产与本案纠纷有极大的关联性,杨某的胚胎停止发育并非自身不作为造成的。因此,法院依法判决,林某应赔偿给杨某4.8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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