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
男子用假身份证租房 被网格员识破 东南网莆田6月29日讯(通讯员 肖纪顺)外来男子因有两次犯罪前科,便通过他人制作了一张假的临时身份证租房,没想到被涵江区江口镇赤港网格员入户登记流动人口信息时识破。目前,该男子已被当地派出所带走调查。 6月27日晚7时许,涵江区江口镇赤港网格员在东楼村登记流口信息时,要求一出租房男子出示身份证,该男子神情有些紧张,找出一张姓名为李某的临时身份证交给网格员。凭工作经验,网格员发现这张临时身份证有些特别,与正规的临时身份证有差异,可能是一张假证,于是向派出所民警报告了该情况。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过仔细比对,该男子使用的确实是一张假的临时身份证。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审查,该男子真实姓名为王某(黑龙江省人),因有两次犯罪前科,便通过他人制作了一张假的临时身份证。 相关法律: 冒用他人身份证,或者非法购买使用伪造的假身份证,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公安机关制发的临时身份证,与正式身份证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