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
东南网莆田7月12日讯(通讯员 翁三丰)近日,莆田秀屿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钿。 2018年6月15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钿喝酒后,与妻子黄某萍因自家经营的“板烧厨房”餐饮店的经营转让问题发生口角。杨某钿吵架后酒气上涌,在明知所租住房屋50米处有加油站、三楼有房东一家六口人、二楼有自己全家五口人的情况下,到一楼“板烧厨房”餐饮店内,用打火机点燃堆放在楼道的塑料快餐盒、袜子及两个杉木易燃物等。紧接着,杨某钿再用打火机把一个红包壳点燃,用点燃的红包引燃店内放置的八个装有戏服、戏帽的收纳箱,装戏台幕布的编织袋,装有道具的木箱以及地毯、棉被等易燃物,后打开后门逃离现场。 一会儿,现场刺鼻的浓烟及火舌顺着楼道迅速上窜到二三楼。在二楼玩手机的杨某凯(杨某钿的儿子)发现后,立即呼喊黄某萍、房东等人救火。此时,过路的群众李建生、李紫雄发现店内着火,也参与到救火当中来,合力把火扑灭。 经清点,店内及楼道堆放有大量塑料快餐盒及易燃的戏服、戏帽等物,嫌疑人杨某钿放火后如果未被及时发现,或灭火不及时,产生的火焰及有毒浓烟极易酿成死伤多人的惨祸。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