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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7月21日讯 记者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秀屿区东庄镇综治办原专职副主任唐开新(副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秀屿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唐开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经查,被告人唐开新在担任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村建站站长、平海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平海渔港建设有限公司经理以及东庄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9952万元,为他人在建房审批、施工监管、工程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唐开新能主动交代大部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同种犯罪事实,并退出部分赃款,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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