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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剑波 通讯员 黄新亮 吴震 林丹)近日,莆田市纪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组因履职不力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原来,前不久,莆田市纪委监委收到一封群众反映县区检察院一位干部的举报信,并按照管理权限,转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办理,然而该纪检组经提醒和催办,仍迟迟未能及时办结。通报一出,广大派驻机构干部倍感压力,但立竿见影,该纪检组迅速行动,查实某干部因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没有管好身边的事,最终被免去领导职务。 数据显示,去年上半年,莆田市级派驻监督实现全覆盖,按照监督力量不减少、不削弱的工作要求,将原来32家市直派驻(出)机构整合为21家,其中综合派驻的有17家,占比81%。但运行一年来,少数派驻机构作用发挥、工作成效不尽理想,甚至出现了“零办案”的情况。 如何让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在前期走访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开出‘个性药方’,出台《关于加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派驻机构‘五抓五重’考核评价标准,激发干部活力。”莆田市纪委监委政研室副主任刘勉说。 同时,莆田市纪委监委实行过程监督评价制度,由市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联系派驻机构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监督和指导,每年开展2次随机抽查,重点评估派驻机构的“四率”情况。“四率”即知晓率,评估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基本情况、廉政风险排查情况、“树木”和“森林”情况了解程度;完成率,评估按期完成监督及上级交办任务情况;处置率,评估问题线索的处置比例;到位率,评估问题查处和督促整改情况。 此外,莆田市还成立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小组,由市直纪工委干部和案件承办的派驻机构干部组成,以市直纪工委干部为主办人,按规定程序进行审理,实行查审分开,确保案件质量。“以前派驻纪检组自己查自己审,办案过程如有问题不容易发现,现在有了审理小组,这样既有效发挥负责案件承办的派驻纪检组熟悉案情的优势,又可以避免审理人员先入为主,确保案件审理不出差错。”莆田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戴兆志说。 对于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的纪检组,莆田市纪委监委坚决给予“颜色”,严肃责任追究。目前,1个派驻纪检组因履职不力,受到通报批评处理。今年上半年,莆田市直派驻机构共立案85件,同比上升54.55%,其中自办案件70件,同比上升3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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