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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员与评估公司人员勘查被执行人房产周围环境 东南网莆田7月26日讯(通讯员 方芳/文 郑建伟/图)向银行贷款后拒不还款,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心存侥幸,想着能拖就拖,这些失信被执行人的房产这下保不住了!为加大对涉案执行财产的处置力度,7月25日上午,仙游法院执行人员一行前往鲤南镇、郊尾镇、鲤城街道等地对三起涉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房产进行房产评估工作,案件中最高借款金额达300万元。 地点:鲤南镇 黄某与李某为夫妻,二人以房产(一坎店面)作为抵押物向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30万余元,逾期未还。仙游法院于2016年10月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协议黄某、李某按期归还本金与利息,但之后黄某、李某仍迟迟不肯还款。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仙游法院依法对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进行查封。 近日,仙游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对房产进行评估,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将店面紧闭,执行人员在其门口张贴强制开锁通知书,告知其15天后将再次进行评估,若拒不配合,法院将强制开锁。 当天上午,当执行人员按约定时间再次来到黄某的店面时,发现其店面敞开,人也不在现场。执行人员联合评估公司人员顺利地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日后将进行司法网拍。 执行人员现场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 地点:郊尾镇 许某与阮某为夫妻关系,2013年11月,许某以购买家具为由向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190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各一份,约定了利息、借款期限及还款方式,许某夫妇将名下的一栋楼(共六层)作抵押担保。但至2017年2月,许某只偿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尚欠款113万余元及利息,此后就没了动静。 当天上午10时左右,当执行人员一行来到许某夫妇被法院查封的房产处开展评估工作时发现,许某平日里将整栋房屋进行出租,每月租金收入可达一万余元。对此,执行人员现场与许某进行交涉,认为拍卖房屋用来抵消借款并不划算,建议许某与信用社人员协商,以先息后本或分期付款的方式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许某表示将会考虑执行人员的建议。 执行人员在被执行人房产门口张贴强制开锁通知书 地点:鲤城街道 被执行人陈某于2015年7月向兴业银行仙游支行借款3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并以陈某名下的一处房产作抵押担保。到期后,陈某并未按期还款,仍欠款290万余元。后经仙游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要求陈某按期偿还本金及利息。 尽管如此,陈某至今仍未按时还款,兴业银行仙游支行向仙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查封了陈某的房产后,陈某一直下落不明,法院无法顺利开展房产评估工作。 当天上午,执行人员来到陈某的房产处,但仍未见到陈某本人。最终,执行人员在其房产处张贴强制开锁通知书。 后语: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无论是民间借贷还是金融借贷,借款人都应及时还款,坚守诚信底线,否则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仅成了失信被执行人,还会因此失去大笔财产,可谓得不偿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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