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
东南网莆田8月1日讯(通讯员 方芳/文 林嘉璋/图)在现实中,许多被执行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躲避执行,就可以相安无事。7月30日上午,仙游法院执行人员再次出击,成功拘留2名正在工作的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张某被依法拘留 镜头一: 外甥为舅舅作担保,连带责任逃不掉 当天上午8时,仙游法院执行人员根据申请执行人林某提供的线索来到鲤南某市场,对正在卖菜的张某实施拘留。据了解,张某为自己的舅舅陈某作借款担保,但之后陈某却一直未还款。2017年8月,仙游法院判令陈某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偿还给林某借款5.7万元及利息,担保人张某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之后,陈某对此仍无动于衷。 2018年年初,申请执行人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陈某行踪不定,执行难度巨大,林某于是向法院提供担保人张某的相关信息。法院掌握到张某在鲤南某市场有一个固定的卖菜摊位,遂于30日上午组织执行人员前往该地点对张某实施拘留。 被拘留后的张某第一时间联系了陈某。考虑到张某为自己的外甥,陈某这才现身,主动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就还款形式和日期达成了协议,案件得以和解。 被执行人严某被依法拘留 镜头二: 拒不偿还赔偿款,男子工作时被拘 一大早,正在工作的严某可能不曾料到,执行人员已经在前往拘留他的路上。 2017年2月的一天晚上,严某无证驾驶电动车在仙游鲤南镇横穿马路时,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车主温某受伤,二车不同程度损坏。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严某赔偿张某5万余元。但严某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赔偿责任,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当天上午9时左右,在申请执行人的带领下,执行人员来到赖店某温泉澡堂,见到正在工作的被执行人严某,随即对其进行依法拘留。 后语:在现实中,许多被执行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躲避执行,就可以相安无事。本案中,无论是作为借款人还是担保人都要承担还款责任,无论被执行人是做生意还是在工作中,都有可能被依法拘留。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