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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荔城:高悬巡察利剑,扩大震慑效应

2018-09-13 09:02  林剑波 方敏 翁晓琳 邓进贵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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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13日讯(福建日报全媒体记者 林剑波 通讯员 方敏 翁晓琳 邓进贵)“巩固扩大巡察成果,严防‘一巡了之、巡而不改’等现象发生。”在最近一次区委“五人小组”会议上,莆田市荔城区委书记杨朝东再次对巡察结果运用提出要求。

2017年以来,荔城区已对15个党组织共计37个单位开展了5轮常规巡察,同时开展了2次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493个、问题线索71条,问责追责268人,其中立案42人、党政纪处分37人,推动被巡察单位建立健全167项制度,挽回经济损失460多万元,巡察利剑震慑、遏制作用得到有效显现。

巡察过程精准化

“巡察中创新运用‘一清单十三表’,精准发现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查处后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谈起不久前通报的拱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典型案例,荔城区委巡察办副主任徐毅龙深有感触。

“一清单”是指在巡察过程中要求被巡察单位提供涉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26个方面的材料清单。“十三表”是指区委巡察办探索设计的财务套账统计表、专项资金收支表、“三公”经费统计表、工程建设情况表等13种表格。

去年以来,荔城区委巡察办探索政治巡察清单制度,制定荔城区政治巡察工作要点,列出巡察重点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对应的政策文件、重点查阅的材料等,形成“一清单十三表”。在各巡察组入驻前,将“一清单十三表”提前发给被巡察单位,要求被巡察单位全面提供材料、如实填写数据。巡察组通过查阅清单上的材料,详细比对分析13种表格及数据,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从中深入查找问题、选准问题线索突破口。

“巡察前通过‘一清单十三表’收集情况,一方面让巡察组把准单位脉络、瞄准问题靶心,按图索骥,提高巡察效率;另一方面被巡察单位通过收集材料自我发现问题和自查自纠,有利于边巡边改,巩固巡察成果。”荔城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实际巡察过程中,巡察组根据被巡察单位的性质、特点、现状等实际情况,对照“一清单十三表”相关内容,灵活调整设计“单、表”,使其更符合被巡察单位实际。荔城区委巡察办干部李志祥介绍说:“今年初在巡察黄石镇党委前,巡察组通过前期摸排,根据镇街实际情况,将单位资产租赁情况表调整为村居‘三资’管理情况表,巡察组由此发现了黄石镇村居‘三资’监管不严,造成某村‘幸福家园’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等问题,目前问题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做实“后半篇文章”

近日,荔城区纪委通报了1起巡察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该区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蔡黎明等3人因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报销上级转嫁接待费用等问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通报发出后,在全区引起了极大反响,强化了巡察的震慑作用。

荔城区委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按照“具体问题重整改、典型问题重查办、苗头问题早提醒、共性问题建机制”的工作思路,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一方面,区委巡察办实行依次向被巡察单位分管区领导、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四反馈”制度,推动被巡察单位对反馈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督促其深挖问题症结,堵塞制度漏洞,促进标本兼治;另一方面,区委巡察办及时梳理分析问题线索并移交给纪检、组织等相关部门,要求各部门开辟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快车道”,采取快查快办、优先研办、及时处置,实现移交一批、查处一批、问责一批、警示一批。

在此基础上,荔城区委巡察办全程跟踪督办问题整改。边巡边改,督促被巡察单位对能够马上改正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形成推动问题解决、开展高效整改的紧迫氛围。在巡察反馈后,实行“三账工作法”,即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登记建账、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回头看”督办查账、实行问题滚动销账机制,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去年共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195个,已整改186个,整改率为95.4%。”荔城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外,荔城区还建立整改成效评估制度,不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各党组从体制机制上深入查找原因,使整改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久立的机制;同时,借助网站、报刊等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通报被巡察单位问题及整改情况。去年以来,共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64项,向社会通报巡察问题及整改情况12次,有力地促进了巡察成果运用,扩大巡察震慑作用。

派驻机构显威力

“还有哪些人未退还值班补助?请按照要求立即退还。”近日,荔城区纪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组在查看监督单位区水务局巡察整改情况时,针对整改不到位的方面督促该局进一步整改。

荔城区纪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组组长蔡碧英说,区水务局的第一次整改并不尽如人意,违纪款退还不到位、建章立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在区纪委监委发出督办函的基础上,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组进一步全程跟踪,督促限期整改。最终,区纪委监委收到了一份完整的整改情况报告,区水务局共退出违规补贴款项23.473万元,同时对值班补助、下乡补贴规范管理,严格审批。

为持续强化巡察震慑作用,荔城区建立巡察和派驻联动机制,每轮巡察过后,派驻纪检组及时跟进,通过开展约谈、强化督查、问责追责等措施,督促监督单位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并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推动巡察整改治标治本。“巡察监督在时间上缺乏持续性,而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正好可以弥补这一短板,充分发挥这个‘常驻不走的巡察组’作用。”荔城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说。

荔城区巡察和派驻的协作联动不仅仅在巡察过程中、巡察后的整改阶段,甚至在巡察之前,巡察组和派驻纪检组均做到密切配合,确保巡察有震慑、监督无盲区。在巡察组进驻前,派驻纪检组发挥“侦察兵”作用,向巡察组提供意见建议,让巡察组有的放矢;在巡察过程中,派驻纪检组主动为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情况,使巡察组在最短时间内摸清实情、找准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共同分析、及时对接,助力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全区公办学校137所,其中幼儿园16所、小学104所、中学17所……”在荔城区委对区教育局开展第三轮巡察的过程中,由于涉及的问题覆盖面广、专业性强,巡察过程困难重重,巡察组成员及时提请区纪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提供建议和帮助,最终顺利完成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线索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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