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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0月2日讯(通讯员 周志伟 黄益希)近日,莆田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强。 经查,2012年,犯罪嫌疑人吴某强在石子厂开车需要B2驾驶证,但因自己只有小车C1驾驶证,为了应付开车上路时的日常检查,通过网络办理了假的李某统的身份证、驾驶证和假的官某忠的身份证、驾驶证。 2017年5月份,犯罪嫌疑人吴某强又通过网络伪造了信息为李某阳的身份证、驾驶证及厦门市房产证。随后,犯罪嫌疑人吴某强以李某阳的身份骗取被害人蒋某妹的信任并与其谈恋爱。2018年1月份,被害人蒋某妹发现怀孕后,吴某强为了取得蒋某妹及其家人的信任,伪造了其与蒋某妹的结婚证。其间,犯罪嫌疑人吴某强还以交房租、充值高速ETC收费卡等借口,向蒋某妹索要人民币16000元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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