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
东南网莆田10月9日讯 东南网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滨海排水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关国保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秀屿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关国保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经查,被告人关国保在担任莆田市滨海排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明知涉案海域海带养殖征迁补偿应当适用市政府会议纪要规定的征海补偿标准,却按错误的标准予以认定,并在征迁补偿过程中收受养殖户财物,滥用职权并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鉴于被告人关国保具有徇私舞弊情节,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