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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法院公开宣判全县首起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东南网莆田11月6日讯(通讯员 方芳 程清香 文/图)11月2日下午,仙游法院公开宣判全县首起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被告人佘某某等13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经仙游法院查明,自2017年7月起,该犯罪团伙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活动,其犯罪行为具有暴力性、公开性,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特征,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仙游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佘某某等13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 据悉,本案为全县首例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是仙游法院一以贯之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缩影。仙游法院将继续坚持打早打小,深入滚动摸排线索,对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努力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推动专项斗争持续加力、不断升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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