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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考核标准工资缩水 部门:有异议可申请劳动仲裁

2018-11-08 16:44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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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1月8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原先签劳动合同时约定实行计件工资制,后来通知有新考核标准,不达标就扣工资。但是公司要么没单子,要么没材料施工,导致我们9月份根本完成不了任务,工资被扣了近一半。”莆田市宏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原工人卓先生认为,公司新制定的绩效考核标准不合理。近日,他致电东南网莆田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希望公司能补发工资。

接到反映后,东南网记者联系卓先生原所在小组组长汪先生。汪先生介绍,他们小组有12人,主要从事散户的天然气室外立管和进户挂表工作。9月中旬,公司通知变更工资绩效考核方式。按照新要求,他们小组每个月共要完成360户挂表工作以及每人单独完成250米立管工作,每个月二者中有一项工作完成95%就可以拿到全部绩效。“9月份,我们完成94户挂表和1300多米立管工作,原本小组应发工资约4.7万元,尚不含底薪1350元/人,但因小组未完成考核标准而被倒扣了约2.3万元。”汪先生对被倒扣工资感到委屈。

因为汪先生认为,完不成任务的责任不在于他们,而在于公司,“公司那个月要么没单,要么没材料施工”。“8月份,按劳动合同约定实行计件工资制,团队做多少就赚多少,当月每个人工资有6000多元。9月份,因为没完成任务量,工资被扣了近一半,每个人仅拿到2800元(含底薪)的工资,这差距太大了。我们挣的都是辛苦钱、血汗钱。”卓先生说,10月22日,小组成员领完工资后,就都离职了,如今只希望能拿回被扣的工资。

对此,莆田市宏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先生解释,新的工资绩效考核标准实行时,公司内部有发红头文件通知,所发工资也是依据文件执行的。9月份,是新标准试行的第一个月,工资结算以班组上交的材料为依据。“新标准的制定实行肯定有其完成的可能性,在第一个月里完成任务量的班组和未完成任务量的约各占一半。其他班组也有出现类似情况,有的能接受,有的则在等待公司作进一步处理,毕竟是试行的第一个月。我们也已向公司反映且提交补充方案。”曾先生说。

就此事,荔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制定的绩效考评方式是否合理要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依据,建议工人有异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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