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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通报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

2018-11-14 16: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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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1月14日讯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

1.莆田市委政法委原调研员范伯金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0年至2013年,以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居民徐某某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在北岸西埔围垦内进行非法采砂,多次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欺压群众、横行乡里,严重影响社会治安。2012年至2013年间,范伯金利用担任莆田市综治办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非法采砂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并收受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朱某某、方某某等人贿送的钱款共计人民币31万元。此外,范伯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0月,范伯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涵江区江口镇东大村党支部原书记康宗龙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6年至2017年间,康宗龙在担任东大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包庇以卢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采用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手段插手石料运输行业,并入股卢某等人经营的石子厂。2018年9月,康宗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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