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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1月17日讯(通讯员 黄丽燕 林真真)随着电商日益发达,上淘宝开店的人越来越多,有人抓住“商机”,做起买卖淘宝店铺信息的生意,短短数月,非法牟利数十万元。11月1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 经查,林某(男,27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人)于2018年3月份开始,以每份大约1500元的价格从其朋友郭某(在逃)处购买了 1600份左右的包含居民个人身份证信息的淘宝店铺资料。之后,林某再将这些淘宝店铺资料以每份1700元至3000元(平均2000元)的价格卖给多名客户用于从事淘宝店铺商品网上销售活动,共非法获利70多万元。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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