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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2月6日讯 近日,由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中共莆田市委政法委原调研员范伯金(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范伯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经查,被告人范伯金在担任莆田市综治办副主任期间,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中,被告人范伯金还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徐建民、朱亚豹、方尾妹等团伙在非法采砂等事项逃避行政执法上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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