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
2018-12-07 16:0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及福建省试点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荔城区作为莆田市唯一的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试点县区,荔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着眼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盘活用好荔城区各级各类资源,创新方式方法,打通荔城区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荔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LOGO。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荔城区委文明办 二、征集内容 荔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形象LOGO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四、评选方式及内容 (一)征集日期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12月6日 投稿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 (二)投稿方式 请在投稿截止时间前将投稿作品及设计说明文字电子版发送到本次活动专设的电子信箱:ptdnw@sina.cn。请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三)评选方式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荔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形象LOGO,将收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由荔城区委文明办和东南网莆田站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所有的作品进行专业评审,最终评选出荔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形象LOGO。 (四)征集要求 1.作品形式须为图案+文字,要求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外形简洁、寓意深刻,有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能够充分表现荔城区新时代特色。 2.易于传播,应用性强,大众认同度高,图案结构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和印刷,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3.形象LOGO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作品设计图案电子版应包含两套:第一套为jpg格式,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第二套为ai格式、cdr格式或psd格式等原始工程文件。 4.形象LOGO作品须附200字以内设计创意的文字说明。 (五)奖项设置 作品一经采用奖励2000元。 备注:获奖者奖金应上缴的税费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六)征集声明 1.所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若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 3.投稿应征者请注明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并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4. 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由荔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解释。 荔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 中共荔城区委文明办 2018年12月6日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