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城厢区> 平安城厢新媒体平台 > 正文 |
东南网莆田12月11日讯(通讯员 黄艾婧 王琳琳)为获得利益,违法售卖迷幻、催情等未经国家批准销售的药物,致使他人服用发生昏迷被紧急送医。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将林某提起公诉。 2018年8月初,浙江省龙泉市公安局接到两名女性报警,称其疑似在KTV里喝酒时被人下药。经追查,公安机关抓获刘某、陈某二人(另案处理)。该二人通过淘宝向林某购买迷奸药,买完后,为了试下药的效力,他们到KTV里找了陪酒小姐唱歌,并趁陪酒小姐不注意时在酒里下药。两名陪酒小姐喝了被下药后的酒即刻昏迷了过去,刘某、陈某见情况不对,便将她们送往医院。 经查,卖药的林某,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卖一些迷幻、催情等违禁药物。其先通过淘宝、微信寻找货源,后放到自己的淘宝店铺和微信朋友圈做广告,每件药物加价50到100元不等卖出。据林某交代,仅在2017年下半年,其就销售了一百多单,非法获利1万多元。 案发后,警方在林某租住处搜查到其销售的药水种类中的一瓶,经鉴定检测出赛庚啶成分,该药物成分必须经过国家检验批准后方可销售。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故林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