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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2月14讯 东南网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镇东吴村原党支部书记陈玉明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贿罪、敲诈勒索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 经审查认定,2004年至2015年间,犯罪嫌疑人陈玉明利用其东埔镇东吴村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万元。同时,陈玉明明知以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仍加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并作为“保护伞”提供帮助,伙同同案人徐某等人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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