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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2月19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近日,莆田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称其因社会抚养费未缴清,笏石镇岐厝村村干部以此为由不愿开具相关证明,并称村里不会批准其建房。【留言详情】对此,村党支部书记表示,社会抚养费缴清与否与建房审批没有关联,村里不会以未缴纳社会抚养费为由拒绝村民建房申请。 该网友林女士告诉东南网记者,她是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岐厝村菜厝的村民,目前一家人仍居住在其公公(已过世)于上世纪50年代盖的土坯瓦房里。每到下雨或台风天,全家人就会担忧房子发生倒塌的危险,因此想要借点钱原地翻建房屋。因老房子的房产证明登记在其公公名下,且证明一直存放在国土部门那里,想要拿回来申请翻建房屋,需要一份公媳关系证明。 “2016年,因为超生了一个孩子被罚5.3万元,到现在都还没缴清,我去找村干部帮忙开相关证明的时候,就被要求必须先把罚款缴清了才肯开。而且村干部说,只有缴清了,后续的建房审批手续才能签字办理。”林女士说。 针对林女士反映的问题,笏石镇岐厝村党支部书记曾云英表示,社会抚养费缴清与否与建房审批没有关联,村里不会以未缴纳社会抚养费为由拒绝村民建房审批。凡是符合建房审批条件的,村干部都会按照政策要求及时为村民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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