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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2月1日讯(通讯员 陈娟)因要求公交车司机停车下客未得到满足,竟推搡司机干扰安全驾驶。昨日,张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莆田市公安局新度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1月30日13时许,张某(男,53岁,新度镇蒲坂村人)乘坐20路公交车回家。公交车在途经下坂路口时,张某要求司机叶某停车下客。因该处并未设有公交停靠站点,叶某没有理会张某,继续驾车往前行驶。张某心生不满,与叶某产生口头争吵,并不时用手对正在驾车的叶某进行推搡。 叶某多次告知张某要冷静,车上的乘客也在积极劝阻,但张某仍不停用手推叶某,造成叶某无法正常操作车辆,对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安全起见,叶某只好将车缓慢停在路边,报警请求民警帮助。 接到报警后,新度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到现场开展调查,并将嫌疑人张某带回派出所内作进一步处理。1月31日上午,张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民警介绍,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安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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