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行业资讯> 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市分行 > 正文 |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行业资讯> 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市分行 > 正文 |
东南网莆田2月5日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保障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提升银行业服务水平,打造客户满意银行,莆田荔城工行从四方面扎实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一、规范金融机构行为。该行严把内控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分工,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纳入该行企业文化和经营发展战略中,逐步实现了全业务、全岗位、全部门约束制度;强化业务流程管控,做好重要岗位监督,达成客户账户、资金绝对监管;定期开展员工内部培训和外部社会宣传,并做好学习签到记录和网讯宣传。 二、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在Pos收单业务、二手车贷、保险合作销售等外包业务中,该行严审合作机构经营资质,注重保管客户信息,规范营销人员行为;同时,该行及时清理处置完毕的涉密电子文档,定期开展柜面业务灾备演练,严禁无授权随意查询客户信息,确保客户金融信息的安全性。 三、健全投诉处理机制。该行认真执行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利用每日晨会组织柜员学习服务礼仪,在营业场所醒目处公示本单位投诉方式和投诉流程指示图,使用总行的客户服务与投诉管理系统刚性控制,实现管理标准化,台账清晰完整,并及时自查整改,改进客户体验,切实提升投诉处理质效。 四、积极配合监督检查。该行依照人民银行莆田县工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年度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自评估工作,积极接受群众、媒体的监督,定期向县人行报送重大事项表及相关材料,截至目前该行未出现因过错被媒体曝光或被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黄峥)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