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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罪犯获缓刑不珍惜 新账旧账一起算

2019-03-26 21: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龙风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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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3月26日讯(通讯员 郑峰)犯罪被判缓刑,参加社区矫正,却不思悔改,反而惹是生非!近日,罪犯张某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6年11月,张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城厢区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在辖区外某社区矫正机构接受矫正。缓刑考验期间,张某某不能很好地接受社区矫正,不认真学习、遵守法律及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

张某某结交社会闲杂人员,混迹在酒吧等娱乐场所。在饮酒时与他人发生纠纷时未能保持克制、忍让,反而指使他人与亦欲与其殴斗的对方械斗。因该行为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社区矫正期间应珍惜自由的珍贵,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接受矫正,以回归社会,否则将步罪犯张某某之后尘,被撤销缓刑,合并执行前罪和后罪的刑罚,再进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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