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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3月26日讯(通讯员 傅晓彤 王琳琳)男子受雇于莆田市区一新开的金店。开业后不久,门店督导发现金库里的黄金少了许多,于是报警。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将被告人郑某提起公诉,城厢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经查,郑某担任该金店门店店长一职期间,全权负责该店的业务,掌管门店保险柜及收银台的锁匙。由于沉迷网络赌博,郑某动了偷黄金的念头。 2018年10月底的一天,郑某赌博输了想要翻本,于是趁着夜深没人,从自己看管的保险柜里拿走黄金600余克、收银台内的货款人民币3万余元。 案发后,经鉴定郑某所侵占的黄金价值人民币16万余元。故郑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店内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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