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新闻 > 正文 |
2019-04-02 16:18 来源:南方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南方网讯(记者彭志强 通讯员黄庆伟)去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要求广东以新的更大作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其中一项即要求广东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新使命,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搭建“榕树下”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借助律师专业、“第三方”的服务优势,有力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 在我国农村地区,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而在广州市黄埔区的农村地区,这种现象正在因为一个举措的落地而悄然发生改变。 “以前连村‘三委’会都不开,一人拍板就可以发包集体的土地、实施集体工程建设。现在不同了,村里的重大事项要按‘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程序进行,还要请村居法律顾问现场提意见建议,这已经成为常态。”黄埔区九龙镇党委副书记余银星称,驻村法律顾问“地位”日益重要,是法治意识深入人心的缩影。 这些改变,皆因“榕树下”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实施。 2018年2月,九龙镇政府联合黄埔区司法局共同打造“榕树下”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镇财政投入150万元,聘请法律顾问团队,对全镇31个村(社区)进行法律服务。31个村、社区被划分为10个片区,每个片区一个律师团队,每个团队3-5名律师。农村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打通了,村集体、村民依法办事渠道顺畅了,各类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下得以化解,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渐渐“飞入寻常百姓家”。 乘势而为 准确定位 2010年中国和新加坡合作开发的广州知识城落户九龙镇。随着开发建设的推进,围绕经济利益的抢建抢占、租赁争议、争抢工程等利益纷争和矛盾,以及补偿分配、股份分红、户口争议、抚养权争议、离婚争议等家庭纠纷与日俱增。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方向指引,九龙镇“榕树下”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此时应运而生。 工作站面向村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种类,有咨询、援助、宣传,还有调解、教育。此外,律师还参与民主法治创建,推动乡村法治建设。用黄埔区九佛司法所所长汪余泉的话说,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扮演了“政策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律咨询员、争议仲裁员”的角色。他们是社会“稳定器”、党群“好纽带”。 村民发生纠纷、矛盾,闹到村委了,村委就会组织工作站律师前来调解。律师针对个案,阐述法律观点,厘清法律责任,帮助村民理性、合法处理矛盾。必要时,律师还会免费起草诉讼文书、答辩状,分析论证法律风险,指导村民如何科学妥善处理问题。 比如,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服务期间,接受村民陈女士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咨询。律师知道陈女士有上访维权等过激倾向后,立即指导她通过合法手段收集、保存好劳动关系的证据,帮助其了解提请劳动仲裁的途径和方式,最终陈女士理性、妥善处理了这起劳动纠纷。 以民为本 法律服务 以前,驻村法律顾问,在村委并不受待见。村干部认为,他们是政府派来监督村委的,是局外人。村委主动宣传不够,村民也不了解法律顾问的职能。加上律师们每个月只需到村一天,为村委和村民提供的服务非常有限。 九龙镇将“月值班”改为“周值班”后,大大提高了律师与村干部和村民打交道的频率,为开展法律服务提供了基础条件。 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也为“榕树下”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持续推广提供了动力源泉。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谁,只要违反了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责任。镇政府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传导到村、社区,久而久之,村、社区干部就对法律有了敬畏之心,大家就都老老实实抓法治,认认真真讲法治。 村干部法治意识逐步增强,不仅将重要的法律文书交给律师起草,还特地选择律师值班当天召开“三委”会议研究法律相关的议题。 法律服务站也在不断自我完善,不少律师事务所主动探索线上咨询模式。广东为峰律师事务所在第八片区服务中,除了当面接受咨询,还通过电话、微信给村民解答困惑。贴心的服务,拉近了律师与村民的关系,得到村委和村民的支持和好评。九龙镇政府也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岭南榕树下”微信公众号开辟了“榕树下法律顾问”小程序,让律师可以接受微信咨询,让法律服务更加便捷化、信息化。 “周值班”工作制、线上咨询模式,让律师将更多时间、精力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中。如今,村干部和村民从不理解,到主动和律师打交道、请教问题,大大调动了村居法律顾问的积极性,促进法律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创新管理 精准服务 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得到认可,关键是服务质量的提高。相比其他镇街“一村一律师”单打独斗、不同村的律师之间缺乏沟通交流,难以相互促进的困境,九龙镇每个片区3到4个村,由一个团队(约5位律师)负责。律师轮流值班,共同参与到整个片区的法律服务中,能更好地分配精力,必要时团队作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村(社区)法律工作站在代理诉讼案件中,能够充分发挥专业作用,为村社集体挽回了经济损失。村民何某棠因青苗补偿费分配纠纷一事,将何棠下村兴隆经济合作社、何棠下村经济联合社等诉诸黄埔区法院,村居法律顾问李夏琳代理兴隆社、经济联合社参与了诉讼。 由于涉及标的较大,涉及金额高达420万元,一旦败诉,将导致集体经济受损。为此,李律师高度重视,数次到村社开展调查工作,克服了涉事事实年代久远等困难,与历任社干部、征地代业主等收集争取,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充分研究讨论,分析风险点,制定应诉策略,尽最大力量依法维护集体利益。案件于2018年8月21日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决兴隆社、村经济联合社集体胜诉。目前,二审尚未开庭,但李律师和她背后团队的努力,让广大村民社民免于遭受损失,已得到大家充分的认可。 服务质量的提高,也得益于管理模式的创新。其他镇街法律服务工作都由区司法局考核。九龙镇的法律工作站采用“区司法局+镇政府”共同考核模式,由区镇共同指导、管理和监督。创新的管理方式,反过来促使法律服务更“接地气”、更“有活力”。 化解纠纷 促进法治 通过区镇村“无缝对接”的模式,增加了属地政府的参与度,基层法律顾问实现了常态化、可持续化运作。基层组织、普通老百姓共享优质的法律服务,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建设法治政府夯实了基础。 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建设成效,凝聚在镇党政办“数据库”中:2018年“榕树下”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共为村(社区)及村(居)民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挽回村社经济损失约300万元;受理委托案件9件,拟订、审查、修改村、社合同及文件资料300多份,接受村民法律咨询约570件,提供法律咨询35件上访案件,开展普法讲座与宣传56次,受众达3000多人;调解村民纠纷26件…… 村民对政府的信赖和支持,集中体现在综治工作“成绩单”上:九龙镇“榕树下”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开展以来,各村(社区)未发生较大矛盾纠纷,社会治安稳定,矛盾纠纷有明显下降趋势。截至2018年11月30日,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受理上访批次和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1.94%和44.47%;其中区、镇领导接待群众上访批次和人次同比下降更明显,分别达到40%和45.07%…… 未来,黄埔区还将持续加强村居法律服务,搭建党群沟通桥梁,宣传法治理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继续阔步行进在法治建设的康庄大道上,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