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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5月11日讯(通讯员 许自杰)因乘车费问题发生纠纷,乘客不顾行车安全对公交车司机进行殴打。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批准逮捕柯某。 经查,2019年4月3日下午18时许,柯某(女,31岁,江西省九江市人)从南门公共站公交站搭乘156路公交车欲前往市科技学校。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柯某因乘车费用问题与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林某某发生口角纠纷。 柯某不顾公交车的行驶安全及车上的乘客人身安全,用脚踢正在驾驶公交车的林某某的大腿、腰部。在车上其他乘客的阻拦下,柯某仍继续殴打公交车司机,致使正常行驶中的156路公交车急刹停车。 柯某肆意殴打公交车司机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公交车上其他乘客的人身安全及社会公共安全,等待柯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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