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城厢区> 平安城厢新媒体平台 > 正文

莆田:一次酒驾不悔改 二次酒驾又被抓

2019-05-15 11: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龙风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查处现场

东南网莆田5月15日讯(通讯员 姚珊珊 文/图)一次酒驾被罚款,记分并暂扣半年驾驶证,本应该牢记这严重的教训,严格遵照交通法规,但驾驶人贾某却不长记性,犯了错不仅不知悔改,反而错上加错。

5月13日下午,莆田城厢交警大队二中队在辖区凤凰山庄路口开展电动车、摩托车违法查纠统一行动。民警在对一辆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有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现场酒精呼吸测试,驾驶员徐某酒精含量为43毫克/100毫升。

执勤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徐某无驾驶证,且于2016年12月因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过,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醒,不管两次酒驾被查处的间隔时间多久,只要被查出二次酒驾,当事人都要面临拘留、吊销驾驶证和罚款的处罚,酒后不仅使自身运动反射神经迟钝,更使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这些危害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害人害己,所以每一位司机都应该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既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