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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5月20日讯(平安城厢 报道)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在对一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中,多措并举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执结案件做到了情理兼顾,收获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城厢法院受理了四件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本金标的额总和约为400余万元。该案共涉及三名被执行人,其中被执行人傅某某、林某某是夫妻关系,被执行人傅某是二人的成年子女。 为了提升执行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经办人向合议庭汇报了案件具体情况。在征得其他几名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最终确定将四件案件合并执行,由首先立案的案件统一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查控及失信曝光、限制高消费。 由于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在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文书后依然拒不履行,逃避执行,法院最终决定依法对上述三名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 考虑到三名被执行人生活在厦门市集美区,经办人汇报并研究了司法拘留方案。同时,城厢法院及时与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取得联系,请求对方配合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 2019年5月10日上午,城厢法院四名干警在申请执行人的带领下抵达位于厦门市集美区被执行人的住宅内。被执行人一家三口都在家中。在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两名干警的积极协助下,法院拟对三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 执法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傅某面色苍白,经现场询问得知傅某身患重病,且林某某陈述自己还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在附近小学读书。经向申请执行人核实,林某某所言属实。考虑到上述特殊情况,经办法官决定仅对林某某实施司法拘留,留傅某某在家照顾子女。 2019年5月10日下午,傅某某通过电话与经办法官取得联系,希望法官再帮忙与申请执行人协调。经办法官及时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并传达了被执行人初步的还款方案。申请执行人也表示愿意到法院进行进一步协商。 在致电傅某某后,其表示已请了一位亲戚到家照顾两名子女,后经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和解。 经过协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在三个月内偿还人民币200万元,剩余债务应当在二年内全部还清。同时,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林某某的司法拘留。 为了防止被执行人继续违约,经办法官向被执行人强调,如果在司法拘留后仍违约拒不履行,可能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表示其一定会重视这一份协议,如期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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