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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6月15日讯(通讯员 黄盈熹 李晓娟)已至鲐背之年的老人,本应在家安详晚年,享受天伦之乐,但96岁的陈大爷自2018年起却一直居住在养老中心。因无力支付护理费用,今年4月25日,陈大爷就子女赡养问题依法向莆田市城厢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能够化解该起赡养纠纷,法官首先联系了陈大爷所在的村居调解主任,对陈大爷的家庭成员情况、子女抚养能力以及老人的居住现状等问题进行摸底了解。一番交流后,得知陈大爷的爱人已于多年前离世,共育有三子五女,各子女对赡养义务没有异议,但对赡养方式及赡养费用争议较大。 为充分尊重陈大爷的个人意愿,法官要求陈大爷的代理律师以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向法庭提交了他的赡养申请。陈大爷称想继续在养老中心生活,希望八个子女为其解决费用问题。 5月17日,法官召集了陈大爷的八个子女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陈庭长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释明和讲解,让陈大爷的子女明白,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同时讲解了公民道德准则,使他们明白孝敬、赡养老人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在法官的真诚感召和耐心细致的劝导教育下,陈大爷的八个子女都羞愧得低下了头,均表示愿意赡养老父亲,并最终达成了赡养协议。 【案例点评】 老年人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随着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在我国所占的人口比重逐年增加,老年人的赡养纠纷也成多发态势。赡养纠纷案件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必然会加大老人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影响老人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恢复;若通过调解程序解决,可以缓解老人与子女之间的紧张关系,实现老人与子女之间的和睦相处,有利于老人今后的生活。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赡养纠纷案件,此类案件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大多数是通过调解解决此类纠纷,也有极少部分通过法律诉讼程序使问题得以解决。究其原因,在于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道德底线的丧失。因此,我们不仅要提倡道德规范对人们行为的约束,更要注重法律的最终保障力。当道德约束失败时,应当有完善的法律规定予以保护,如果调解不成,就要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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