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
2019-10-14 09:03 蔡雅妮 王臻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莆田10月14日讯(通讯员 蔡雅妮 王臻妍)医疗健康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但有些“医生”没有资质,却开起了诊所,为患者问诊、注射药物、开药等,不仅扰乱了医疗安全秩序,还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健康!近日,仙游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的案件。 仙游女子陈某珊在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情况下,长期在仙游某乡镇开设牙科诊所为人治病,县卫生健康局于2010年11月和2014年9月先后对陈某珊依法作出停止营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尽管如此,陈某珊仍不思悔改。2019年4月17日,陈某珊再次因非法行医被县卫生健康局当场查获。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珊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经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其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且能预缴罚金,有悔罪表现,可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陈某珊因犯非法行医罪被仙游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后语: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陈某珊既没有取得执行医师资格,也没有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从事相应的诊疗活动,属于典型的非法行医。在此,法官要提醒广大群众,若身体不适,一定要到正规的医院去看医生。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