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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仙游出台规定 确保失地农民老有所养

2019-11-29 08:49  陈国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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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29日讯(福建日报 通讯员 陈国孟) 近日,仙游县出台了《仙游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细则》,就保障对象、养老保障金发放、申报流程及部门职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合法的养老保障权益。

《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自2007年4月28日原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之日起,经政府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被征耕地比例大于70%且剩余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15亩,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户籍、年龄在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以征地时间的当月为准)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

在养老保障金发放上,该县规定:县居民保险中心自收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申报材料齐全的次月起,按月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人员发放养老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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