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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9 08:56 阮斌 方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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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月9日讯(通讯员 阮斌 方芳)“你好,是阮法官吗?我今天带执行款过来,已经到法院门口了……”2019年11月22日这天,被执行人郑某明和他的朋友气喘吁吁地拉着一整箱硬币前来找经办人结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事还得从2019年6月份说起。郑某明在仙游县城经营着一家炝肉店,平时外卖接单不少。6月的一天,某外卖平台的骑手林某恩接到该炝肉店的配送单。在等待期间,郑某明与林某恩发生口角,矛盾愈演愈烈,最后郑某明出手打伤了林某恩。林某恩因此受伤住院共花去医疗费4745元,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205元。因在赔偿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林某恩将郑某明诉至仙游法院。 经法院协调,双方于同年10月8日达成民事调解,林某恩同意郑某明于同年11月8日前一次性支付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000元。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郑某明未能按照调解书确定的时间履行,林某恩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及时通知了被执行人郑某明,督促其自动履行赔偿义务。最终,郑某明表示愿意履行,但要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这是我好不容易攒下来的6000元,都是平时收的硬币,正正好,你们通知对方过来领取吧!”郑某明说道。看到一箱子崭新的硬币,经办人觉得这事并不像郑某明口中说的那样,明显是其故意置换的钱币,属于浪费司法资源,消极对抗执行的行为。随即,经办人对郑某明进行一番劝导,并释法明理。最终,郑某明将执行款于次日缴纳到法院指定的账户上,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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