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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0 17: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龙凤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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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2月20日讯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后,莆田市城厢区司法局快速响应,高效行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普法宣传工作;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战“疫”,在志愿服务一线让党徽灼灼生辉;动员社区矫正对象和群众积极捐资捐物,助力一线抗疫……疫情面前,城厢区司法局用行动检验工作成效,用行动践行初心使命,用行动为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坚持依法防控 “线上+线下”提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之初,城厢区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就疫情防控相关法治宣传、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等进行了部署安排。该局结合自身职能,通过“线上+线下”模式,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依法防控疫情的意识。特别是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优势作用,运用“城厢法治”微信公众号,及时转发中央、省、市、区有关指示要求、通知、通告,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卫生防疫教育和思想引导、疏导等工作,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居民是否有权利及义务参与防疫?谎报、瞒报、漏报疫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利用疫情哄抬价格的行为,面临什么处罚……”2月6日,该局协同辖区律师事务所收集整理了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编印了《社区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小手册》,之后又编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法律知识“十问十答”》宣传单,并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宣传。这些法律知识内容涉及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居民参与防疫的权利及义务、疫情防控工作中可能涉及到的罪名、抗击疫情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条文,详细归纳总结了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可以有效提升辖区群众对新冠肺炎疫情依法防控意识。 区司法局下属各司法所在所在镇(街)党委(党工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发挥普法宣传和政策宣讲的专业优势,主动宣传并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劝导教育等;发动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及矛盾纠纷化解,引导公众不传谣、不信谣,扎实做好“战疫”工作。同时,在辖区各镇(街道)显眼紧要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引导群众科学应对、依法防疫。 疫情防控期间,该局还通过下发通知、发布公告等形式,推广“非接触式”公共法律服务。发布了《城厢区法律援助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申请法律援助相关事项的通告》《莆田市城厢区司法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相关事项的通告》等文件,鼓励需要咨询法律问题的市民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进行咨询,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优先采用网上申请、邮政快递送达的方式办理业务,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市民优先通过电子信箱及传真等渠道申请。 为更好地满足疫情期间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2月7日,该局又联合辖区律师事务所21名律师,推广“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公布疫情期间“在线值班律师库”名单,依托微信、公众号、“12348”热线等法律服务平台,将律师“装入”群众手机,免费进行咨询,解决了疫情期间市民的法律服务需求。 “因为这场疫情,我们现在没办法归国办理过户手续,对方现在竟然让我们负违约责任,这可如何是好?”,2月13日,远在国外的陈女士因“合同是否违约”问题救助正在值班的黄艳玲律师。律师回复她,合同已经签订,如果在双方各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合同是成立并生效的,期间若确因疫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视为是不可抗力因素。听到律师的解答,陈女士多日来的忧愁一扫而去。 党徽闪亮耀眼 党员防疫一线勇当先锋 随着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潮的到来,2月19日上午,城厢区司法局法制工作股负责人林立琴又开始了新的疫情防控任务:在华林经济开发区内入户访查,摸排登记房东信息,并对流动人口信息进行进一步采集登记。林立琴是以一名党员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园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从2月8日开始,她就到园区报到上岗了。 前一阶段,林立琴的工作任务是在园区内的卡点24小时轮班值守,和同组的“同事”一道,登记出入车辆和人员信息、测量体温、劝阻不戴口罩的市民……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正是和她一样的这群“逆行者”,在党员先锋岗上,在防疫最前沿,日夜不停坚守,带领居民主动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在居民家门口筑起一道“防疫墙”。 “群众从最开始的不理解,到后来不但能理解我们的工作,有的还会以捐赠物资,送爱心餐,送水果等方式,来表达对我们的关心,这一点让我自己都感到很感动。”林立琴说。 据了解,自 2月8日收到《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支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后,城厢区司法局党组第一时间传达部署,并认真做好组织工作。随即,局机关15名党员干部快速行动,各自携带《在职党员干部社区报到介绍信》,主动到各社区报到。他们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配合社区做好防控知识宣传、人员摸排登记、劝导群众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在疫情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 而早在1月31日,城厢区委组织部就组织成立“城厢区疫情防控党员应急先锋队”,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选派到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隔离点、观察点等,协助配合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城厢区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柯子鹏和一级科员林金銮获悉该消息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名参加,并分别被安排到常太镇和灵川镇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开展工作。 今年52岁的柯子鹏是在未征得妻子和子女意见的情况下,毅然报名来到一线开展防疫工作。“我不是医护人员,我没办法用医学手段帮助你们,我能做的就是通过我的喊话,来增强大家战胜疫情的信心。”在观察点,柯子鹏每天除了严格做好常规工作外,坚持主动和受观察群众进行谈心式宣传交流,让大家一起轻松度过14天的医学观察期。 “虽然这些日子24小时3班倒的值班比较辛苦,但是现在灵川的疫情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就是我最大的骄傲。”年轻党员林金銮说。 紧紧依靠群众 社区矫正对象踊跃战“疫” 战“疫”还需自身硬。城厢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打响后,该局第一时间要求所有干部职工首先自觉做到,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规定、要求,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每天严格排查本系统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外出情况,做好每日登记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同时,每日做好办公场所的消毒杀菌工作,确保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战“疫”期间,该局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全力以赴,坚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利用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核查社区矫正对象的实时情况,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控,掌握他们近期思想动态和行动轨迹,确保特殊时期不出事、不添乱,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法律顾问群、社区矫正群、矛盾纠纷调解群等网络渠道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防疫。 2月19日上午,城厢区霞林街道的居民龚先生再次来到霞林司法所,为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工作人员送来了100个口罩。这已经是他第四次捐赠防疫物资了,他累计已经捐赠了450个口罩和一把红外线测温仪。“只要疫情没有结束,我每天都会收集50个口罩捐赠给司法所,帮助一线防疫人员保护自身的健康”。龚先生说,他每日通过微商购买、朋友代购等方式尽力收集口罩,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微薄之力为防控疫情做出最大的贡献。 2月11日,霞林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陈某通过手机银行向城厢区红十字会捐赠2000元爱心款;2月9日上午,龙桥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黄某将三台红外线测温仪捐赠给了龙桥街道下磨社区;2月9日下午,霞林司法所收到了远在南日岛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托人捐赠的200个口罩……“我觉得现在是疫情防控关键期,那些在一线的人员为我们建起了安全堡垒,他们也需要自我防护,我只是做了一件小事。”社区矫正对象张某说道。 “疫情防控关键时期,那么多人在一线坚守,作为一名曾经犯过错的人,我应当发挥自己的医学专长,为疫情防控贡献一份力量。”东海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更是发挥医学专长,主动申请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值班值守。他说:“到社区矫正以来,自己通过集中学习、参加志愿服务等活动,牢固树立了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法治意识,极大增强了重返社会、回报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近年来,我们在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中,始终坚持把爱国教育、法治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社区矫正对象经过学习教育后,不但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而且大局意识、爱国意识、感恩意识,以及社会责任感和担当意识等方方面面都得到了提升,通过观察这次疫情防控期间他们的表现和举动就可见一斑。”城厢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道。(城厢区司法局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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