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3月31日讯(通讯员 林燕梅 黄盈熹)3月27日上午,莆田城厢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许某彭妨害公务罪一案。这是城厢法院依托信息化手段,利用互联网开展的刑事“云庭审”,将刑事案件从“线下”转至“线上”,确保防“疫”期间刑事审判工作不打烊。 2019年9月12日,许某山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搭载其哥哥许某彭行驶途中,发现城厢交警大队设卡检查酒驾。许某山因害怕被查获而下车逃跑,但被协警抓获。许某彭遂下车挡在许某山和协警中间帮助许某山逃跑,并将协警推倒在地,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擦伤。经鉴定,协警的损伤程度未构成轻微伤。许某山逃离现场后又返回查看时,被交警当场抓获。 城厢法院于当日下午进行宣判,认定许某彭采用暴力手段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许某彭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应从重处罚,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决许某彭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说法: 公安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执法工作是法定职责,受到法律保护,不容侵犯,任何以无理取闹、恶意阻挠或以暴力方式阻碍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严惩。该案中,许某彭为了协助自己弟弟逃避法律的追究,一时任性暴力袭击警务人员,阻碍警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最终为自己的过激行为付出了惨重代价。因此,希望广大群众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在面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要积极配合,切勿因一时冲动而触碰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