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秀屿区 > 正文

莆田秀屿:巾帼助力调解跨省新生儿抚养费求助案

2020-05-15 11:34  周金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5月15日讯(通讯员 周金赞)近日,秀屿区妇联联合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跨省(新生刚满月婴儿)抚养费求助案件。第一年抚养费及路途费用当天到账,求助人小红(化名)女士当天下午带着喜悦的心情乘车离开莆田,返回海南省万宁市老家。

去年,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一男子小刘(化名),在海南省万宁市务工时与当地的女子小红相识相恋,并开始同居。随着感情的升温,小红在未婚的情况下怀有身孕。在怀孕5个月的时候,小刘提出分手,并自愿付给小红三万元的分手费作为补偿。小红考虑到腹中胎儿已经成型,决定将孩子生下来。3月23日,小红腹中的孩子出生。因自身没有工作和经济收入来源,无法负担起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小刘愿意,可以重组家庭。如果小刘不愿重组家庭,也应该承担作为孩子父亲的责任,支付抚养费。”4月26日下午,小红带着刚满月的孩子来到莆田,并通过12338妇女维权热线电话向秀屿区妇联求助,希望能帮忙解决困境。

热心的区妇联干部林菁通过电话与小刘取得联系,了解基本情况后,进行了初步沟通调解。同时,立即联系区法院妇委会负责人林美霞法官到区妇联一同进行调解。

次日,秀屿区法院法官在了解确认小红的请求后,与小刘通过电话、微信进行远程调解,耐心地向小刘分析、讲述一位父亲在法律上应尽的义务,向其传递人间真善美的感情和血浓于水的真情。经过区妇联干部和区法院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小刘支付小红母子第一年抚养费7800元及3000元的路途费用,并签订协议。至此,该案在24小时内圆满调解。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