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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0 21:58 陈娟 江瑞鑫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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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购弓弩被捕(新度派出所 供图) 东南网莆田5月20日讯(通讯员 陈娟 本网记者 江瑞鑫)很多人都知道购买枪支弹药属于违法行为,但其实购买弓弩这种器具也属违法行为。5月19日,荔城区新度镇一男子就因网购了弓弩,而被捕。 当下网络购物越来越方便,网上售卖的商品也是琳琅满目,这也让一些违法物品混入其中。2020年5月份一天,家住新度镇青垞村的陈某,在网上购物时,发现一家网店兜售弓弩。因自幼喜欢弓弩,陈某便一时兴起,以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把弩和6支箭。 之后,陈某在家中试用发现,购买的箭与弩无法匹配,因懒得退货,于是就一直闲置在家中。没想到5月19日一早,新度派出所的民警就来到他的家中,将他带去派出所接受调查。 目前,该案件也在进一步的办理当中。 民警提醒:弓弩属于一种具有较强杀伤力的器材,会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物品,国家明令禁止个人不得买卖或持有弓弩。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行为,并不需要当事人存在非法目的才构成,只要存在非法携带行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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