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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7 15: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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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5月17日讯 为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履行银行机构防范非法集资法定义务,切实发挥“前哨”作用,莆田工行加强联动配合,采取针对性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层层落实责任,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有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一、机构网点排查。一是对非工行宣传品的排查,各营业网点落实专人对营业网点宣传品、电视宣传广告进行排查。主要排查营业网点门前、网点内宣传栏/架、等候区域座位、高低柜面、自助银行内外等区域是否有非该行宣传品摆放或布标悬挂;网点内摆放电视中的宣传节目有无涉及投资担保公司或理财平台。二是对可疑人员的排查,营业网点对客户进门前、排队中、离行后等环节定时巡查,重点关注是否有可疑人员进行高息揽存宣传、伺机招揽客户或派发宣传品、洽谈业务或签署协议文本。三是对网点销售理财产品的排查。营业网点负责人每日对网点的理财销售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员工向客户宣传推广、销售非正规理财产品的情况;网点内是否存在组织培训交流活动,向员工和客户推介非正规理财产品的情况;是否存在明知或应知客户疑似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未采取任何预警措施,仍为其提供开户、支付结算、信贷、保险等服务便利。 二、人员排查。该行通过日常监测、内部调查、外围调查等方式开展排查,并于2021年1月31日前组织全行员工按照要求逐一签署《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行为禁止规定(2016年版)》相关规定,不参与如下经商办企业等。 三、重点客户排查。一是做好类金融机构客户排查,有效开展加强型尽职调查;对可疑资金流向等情况跟踪管理,运用总行监测发现的资金往来异常企业名单等信息和专业手段,判断有贷户是否存在资金流向的问题、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可能等情况,对辖内个人客户大额资金向公司账户转账的情况开展排查;二是做好合作机构排查。按照“谁签约,谁负责”的原则,由签约机构或部门对合作机构进行管理与排查,做好防范合作机构的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工作,重点排查合作机构目前开展的业务是否涉及非法集资。对存在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的合作机构,及时终止合作并进行清理。三是做好信贷客户排查。对存量授信客户逐户排查,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客户进一步调查了解,查实后采取适当方式清收和保全信贷资产。对该行贷款资金流向进行监测分析,严防贷款资金用于非法集资、借款人参与非法集资。 四、舆情监测排查。该行监测范围覆盖报纸、电视、广播、新闻网站、手机APP、论坛、微博和微信等全部媒体,网点附近街头门店或商务楼宇内外布放的传单、折页、展架、展板、走马灯等宣传品或设施。及时发现和报告涉嫌非法集资的舆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加强了对移动互联网媒体的引导与监控,防止不实不良信息对该行声誉产生不利影响,促进和保障全行健康、有序发展。(张俊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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