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
2021-05-21 15:18 陈玲玲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5月20日讯(本网记者 陈玲玲)“违建地点在学校门口,紧邻道路,给学生出行带来诸多安全隐患……”近日,网友王先生在东南网《直通屏山》上留言,称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岐下村一栋超面积、超高的6层自建房,望有关部门给力跟进,监督整改。就此,记者了解了情况。【留言详情】 违建自建房(王先生供图) 王先生告诉东南网记者,他是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岐下村村民。邻居许某凤违建一栋超面积、超高的6层自建房。该自建房在岐下小学门口,紧邻道路,易造成拥堵,影响出行安全,同时也造成学校的周边环境杂乱无序。此外,原路边有一条1米多宽的水渠和一条0.8米水路,都被许某凤私自填埋,占为己有。“4月8日,我已将该情况上报至平海镇政府,当天镇领导和村干部便到许某凤自建房,下发通知要求对方停工。”王先生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许某凤不但没有整改,而且无视通知继续建设。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东南网记者多次致电秀屿区住建局了解相关情况,均被该局工作人员冷漠拒绝。记者提出电话采访时,工作人员称,“我们没有资质接受采访,要采访请先联系秀屿区委宣传部。”记者询问是否可以提供传真号码,以便发采访函到该局,该工作人员又称,传真机损坏,无法使用,随即“暴力”挂断电话。 违建自建房(王先生供图) 平海镇政府则函复东南网称,经核实,该自建房是岐下村前黄自然村许某凤与许某盛进行连建的。两户均经有权机关进行审批,面积各100平方米。目前该两户建筑面积各110平方米,其中主体建筑100平方米,阳台10平方米。该自建房现状为四层半(含地下室一层),最上面为斜屋面造型(超高)。镇、村已向该户下达整改通知书,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 对该自建房在学校门口,给学生出行带来许多安全隐患,以及私占水渠、水路的问题,平海镇政府在函复里避而不答。 随后,就自建房审批的标准,记者咨询了平海镇相关负责人, “平海镇自建房面积是按人口审批的,审批层数一般为3层,允许建2.2米以内的地下室,不计入总层数。” 对于镇政府函复该违建自建房现状为四层半(含地下室一层),王先生提出异议。“一开始,该自建房第一层层高为3.6米,在镇村下发通知要求停工后,许某凤用沙子等‘加班加点’填了1.3米左右,现在底层就变成2米多,可以‘伪装’成地下室。”王先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及时制止这种违建行为。 东南网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