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涵江公布1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

2022-04-01 09:18   来源:涵江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涵江区1例无症状感染者在涵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第10号

2022年3月31日0至24时,涵江区共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具体情况如下:

病例情况及活动轨迹:居住地为涵江区三江口镇杨芳村东曾90号;在3月31日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经市专家组研判确认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3月29日至3月31日期间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3月29日:

6时25分,距家100米左右的路边(村中小路)遛狗。

6时28分,返家,后再无外出。

12时00分,被确定为外省市返涵病例曾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妻子)。

12时30分,点对点闭环送至涵江区健康驿站进行隔离。

3月30日:

在涵江区健康驿站隔离。

3月31日:

05时03分,涵江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报告其核酸结果为阳性。

7点38分,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观察治疗。

目前,上述病例已落实集中隔离管理,流调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追踪到位并落实管控,活动轨迹涉及区域均已落实终末消毒。如市民与上述病例的活动轨迹有重合,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进一步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多洗手、勤通风,保持社交距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健康管理。


涵江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