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申报方法和步骤
2018-01-09 08:58:19 来源:平潭网责任编辑:张哲昊 我来说两句 |
2018年1月1日,市场主体申报公示2017年度报告正式拉开序幕。年度报告的主体都有哪些?需要登记哪些内容?具体申报的流程是什么?来来来,往下看你就知道了。 年度报告主体 凡2017年12月31日前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申报2017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度报告时间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时间: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年度报告内容 企业 1. 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 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 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 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 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 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 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9. 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私营企业年报中的“企业控股情况”固定为“私营企业”)、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提示:上述 1~6 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 7~9 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 1. 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 生产经营信息; 3. 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4. 联系方式等信息; 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 1. 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 生产经营信息; 3. 资产状况信息; 4. 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5. 联系方式信息; 6. 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7. 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 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年度报告方法和步骤 由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以下简称“公示系统”)(fj.gsxt.gov.cn)申报年度报告。 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 1公示系统身份认证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身份认证: 电子营业执照身份认证 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可以利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身份认证,登录公示系统进行年度报告。 联络员身份认证 市场主体应当到其登记机关办理联络员备案,上午办理完成联络员备案的,当天下午即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公示系统进行年度报告;下午办理完成联络员备案的,次日即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公示系统进行年度报告。 CA证书身份认证 持有有效福建CA证书且在服务期内的,可以利用CA证书进行身份认证,登录公示系统进行年度报告。 2申报年度报告并公示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录公示系统,进入“企业信息填报”模块。登录后按网页提示操作,如实填报年报相关信息,完成向登记机关申报年度报告并公示工作。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行按照上述方式通过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填报”模块申报年度报告并公示,也可以纸质方式向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申报年度报告。 温馨提示: 市场主体对申报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在本通告期限内依法申报并公示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591-23122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