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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发生变更,要如何备案?

2018-02-23 10:22:06 陈翔 来源:平潭网  责任编辑:张哲昊   我来说两句

    日前,有网友留言:今年过完年后,有些人退出了当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像这种成员发生变更的情况需要到相关部门做备案登记吗?如果需要,需要什么材料?来来来~请看本期帮你问! “政策帮你问”小分队前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进行咨询,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修改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成员变更后,若农民成员低于法定比例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采取吸收新的农民成员入社等方式使农民成员达到法定比例。

    ps: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

    备案申报所需的材料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 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增设备案应提交增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销备案应提交分支机构注销登记通知书。

    3.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

    4.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5. 《联络员信息》(未备案过的提交)。

    6. 营业执照复印件。

    受理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咨询电话:0591-2312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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