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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纪审互助互通 打造“审计监督+”立体模式

2018-04-14 18:06:36 张哲昊 通讯员 林忠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哲昊 张哲昊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14日报道(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张哲昊 通讯员 林忠华)近日,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获悉,2017年平潭共向纪律审查移送问题线索报告7份,通过立案审查,给予党纪处分4人,移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8人。

执利剑则无往不利,该区有效整合审查调查和审计监督职能,相为互补,形成合力,推动实验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体制再创新:释放整合效应

2014年,平潭完成区县行政机关整合,实验区构建“一办两部八局”框架。平潭县纪委(监察局)并入区纪工委(廉政专员办),共同设立内设机构。2015年4月,实验区监察、审计职能整合,重新组建了区管委会廉政办公室,内设审计监督室,率先在我省实行监察与审计职能合一的监督模式。

整合,不仅仅是简单的职能互加,关键要推动职能集聚向互动融合提升。为此,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设立了审计事务中心,组建10名专业审计人才队伍,监督力量与保障职能得到了有效增强。“整合后的实验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区县两个层级的纪检、监察、审计三项职能,监督资源更加集中,监督效率更为高效。”区纪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审计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再监督,为财政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目前,我们一方面集中力量跟踪审计,另一方面突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抽查审计,倒逼各参建单位对廉政风险点主动作为、强化防控。仅2017年就完成了23个审计项目,对抽查的8个项目(送审总造价30.6亿元)核减投资额8274万元,审计处罚上交财政105万元,调账处理3724万元。”区纪工委审计监督室负责人说。

“一审两报告”:两者互联互通

如何加强审计监督与审查调查无缝协作,更好地转化和运用好审计成果,发挥“1+1>2”的化学效应?

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探索打造融合审计特色的审查调查模式,形成了“一审两报告”工作机制。据悉,所谓“一审两报告”是指审计组在审计时,依法独立实施审计,除了出具审计报告外,还将审计发现但暂无确凿证据的问题线索,向区纪工委、廉政办报告。自实施以来,“一审两报告”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形成了有力震慑。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多、资金大、诱惑高,是违纪违法问题的易发区。这个时候,经济审计就像一道“安检门”,一旦工程建设项目在“过安检”时,发出“警报”声,审计监督室就能即时把问题线索移交给纪检监察室,着手开展审查调查。

正是基于审计与审查调查的无缝对接,2017年,在对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下属子公司鼎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部分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了疑似问题线索,经过纪检监察室调查取证,查出了鼎新公司原总经理魏某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多次收受他人款物26万元的违纪违法事实。审计监督室继续通过重点跟踪资金流向,与纪检监察室协调配合,深入调查后,又查处了该项目涉及的其他人员违纪违法案件3起,“两非”人员违法问题线索6个,其中移送公安机关立案4人。

“巡审结合”:放大巡察效应

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进一步发挥体制创新优势,将审计监督延伸运用至巡察领域,探索“巡察+审计”工作模式,高效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巡察工作与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开展。区党工委巡察办《巡察通知书》与廉政办《审计通知书》一起送达被审计单位,巡察组与审计组同时进驻,同时开展,相互推动。审计组及时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给巡察组进一步挖掘、跟踪;通过巡察组提供的有关信息,审计组应用审计手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巡察组,同时形成《巡察报告》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巡察+审计”的工作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巡察组在巡察苏澳镇时,发现和平村委会原主任林某某、原党支部副书记林某等人存在侵占村集体山林地租金、违规租赁码头、非法买卖地下水、虚报补偿款等问题,线索移交到审计组后,经过专业审计,揪出了一起涉及金额达210多万元的违纪违法案件。

“在巡察过程中,我们一开始发现了林某某等人违纪问题线索,提供给审计组后,在边巡察边审计中,进一步查出了这些人以权谋私、贪污腐化而且涉及金额巨大的违法问题线索,并移交纪检监察室调查,整个案件的查处可以说效率是比较高的。”区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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