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平潭频道> 社会民生 > 正文

平潭9家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18-12-04 11:28:44 林海艳 来源:平潭发布综合微信公众号IPTOP  责任编辑:季亚军   我来说两句

日前,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科技处了解到,近日,福建省2018年第一批、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出炉,平潭9家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平潭第一批推荐的四家企业全部通过认定,分别为:福建方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一路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宗仁科技(平潭有限公司)、福州永鑫塑料包装用品有限公司;

平潭第二批推荐的五家企业全部通过认定目前正在公示,分别为:福建省硕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卓翼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分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平潭长远利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平潭旭坤实业有限公司。

据区社会事业局科技处工作人员刘豫闽介绍,本次我区9家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也说明随着平潭的开放开发,吸引越来越多优质的科技型企业落地平潭,带动了我区的企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大家也越来越重视科技投入。得益于区管委会出台各项优惠政策扶持企业,以及平潭科技部门的努力和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知识链接

什么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八大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快看看自家公司符合哪个领域吧。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哪些好处?

1.税收减免

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

2.科研经费支持

企业获得国家高新企业认定证书后,可以直接获得地方政策奖励,最多可高达百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将会是众多政策性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也是企业上市的基本条件之一。

3.国家级的资质认证硬招牌、提升企业品牌形象高新技术企业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大学城酷图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