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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推进美妆产业要素聚集 打造“两岸美妆岛”
2021-07-18 20:05: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哲昊  

东南网7月18日讯(福建日报客户端·新福建记者 张哲昊)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平潭综合实验区促进美妆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平潭综合实验区促进美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日前正式印发出台。

《意见》提出,实施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培育计划,立足于对台美妆产业建设(2021年)、美妆产业扩容增量(2022-2023年)、美妆产业提质增效(2024-2025年),搭建岚台美妆产业合作平台,培育美妆全产业链发展,提升研发创新能力,联动“长三角”“珠三角”两大美妆产业区,推动行业提质增效,将平潭打造为省内美妆产业集聚地,实现平潭美妆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意见》还提出,将规划“一核多中心”美妆产业布局,以台湾创业园为核心办公区域,在新兴产业园、对台中药材交易中心、台湾小镇、直播经济产业园等区域,灵活设置美妆研发中心、生产中心、销售中心,推动美妆产业聚集发展。

同时,还将引进科研院所和美妆研发机构,探索搭建搭建美妆产品配方研发、共性技术创新、安全评估与功效评价、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和资源共享平台,并引入专业孵化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产品设计、商事代办、产品备案、宣传推广等全方位服务。

根据《意见》,平潭将着眼于打造“两岸美妆岛”,加强会展、影视、旅游等产业与美妆时尚产业融合,支持打造两岸美妆产业论坛、美妆博览会等会展品牌,还将加快美妆观光体验业态发展,鼓励美妆企业设立观光工厂、美妆课堂等旅游项目,进一步丰富美妆产业业态。

《意见》明确,将进一步强化物流基础配套能力建设,优化美妆产品进口通关模式,培育壮大“日韩——平潭”“台湾——平潭”两条美妆产品航运物流通道,推动美妆产业总部经济与物流贸易产业协同发展,实现“货从平潭走,税在平潭缴”。

《措施》则针对美妆产业特点和平潭实际,围绕基础性保障政策、美妆企业扶持政策、美妆孵化机构扶持政策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举措。

如,在基础性保障政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入驻的美妆企业和孵化机构予以租金减免、装修补助、信贷支持,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针对化妆品注册备案新规实施后,企业检验费用大幅增加的行业痛点,提出

《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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