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张哲昊)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在平潭举行。福建省副省长郑建闽、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陆进出席活动。外交、公安、司法、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海警等部门,沿海和长江沿线有关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水下考古队员代表,平潭综合实验区各界代表130多人参加活动。 当天,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福建、山东、广东省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及水下考古队员代表介绍有关工作成果。活动还向有关部门代表发放了普法宣传材料。 现场还发布了《保护水下文物平潭倡议》,呼吁水下文物保护工作者、在水域内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个人和普通公民携起手来,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知晓、亲近、爱护、传播水下文物,让水下文物世代相承、永续流传。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于1989年颁布施行,是世界范围内较早的水下文物保护专门立法,在加强水下文物保护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水下文物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国务院对该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理顺水下文物保护管理体制,完善各项保护措施,加强水域联合执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为加强水下文物保护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修订后的条例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