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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省食药监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磷虾油产品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磷虾油是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批准的新食品原料,可在普通食品中使用,来源于磷虾科磷虾属南极大磷虾,经水洗、破碎、提取、浓缩、过滤等步骤制得,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海鲜过敏者不宜食用,产品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遇有虚假宣传有疾病治疗、预防功能食品和保健食品产品的,可拨打12331电话投诉举报。
据了解,截至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未批准过含磷虾油原料的保健食品。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不能将保健食品作为灵丹妙药;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食用保健食品要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切忌盲目使用;食用保健食品应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可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查询核对产品信息;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确认其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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