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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播途径和手段丰富多样,虚假不实信息传播更为便利,通过权威机构和主流媒体发布、传播的“大道消息”是充分可靠的。公众要学会通过信息来源和信息传播渠道“过滤”信息。即便信息内容看起来无懈可击、真实可信,但只要信息来源和传播渠道不权威、不确定,也不应轻易相信并随意扩大传播。
公安部昨天(12日)发布消息,九寨沟县7.0级地震发生后,少数网民在互联网上散布地震谣言信息,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引发社会恐慌。公安部迅速部署四川、陕西等地开展查处工作,现已依法查处一批借机编造传播谣言信息的网民。其中假冒“中国地震局四川分局”名义散布谣言的网民陈某某、殷某某,假冒“中国地震台网”名义造谣的金某某等4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通过互联网编造、散布谣言属违法或犯罪行为,应当依法查处。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之后,造谣传谣行为不但会扰乱网络信息传播秩序,还会影响正常的抢险救灾工作,引发和扩大社会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公安机关对九寨沟县地震后编造传播谣言的网民依法查处,有助于及时遏止谣言传播,消除负面影响,维护抗震救灾秩序和社会秩序。
与以往一些自然灾害发生后类似,这次九寨沟县地震发生后,网上坊间随之出现了各种类型和版本的谣言信息。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谣言传播从一开始就不是特别猖獗,正如有媒体总结的那样,以往有时是“当真相还在穿鞋,谣言已经跑遍半个世界”;这次地震后则是,真实信息很快跑赢了谣言,甚至“谣言还没起跑,就被辟谣声音拽住了尾巴,动辄被一拳KO”。
究其原因,一是因为权威部门及时、全面发布专业信息,包括实时播报灾区情况,动态发送受灾画面,客观评估受损程度,通报交通阻断和修复情况,搭建地震寻人服务平台等等,构成了丰富而充实的地震信息网络,大大压缩了地震谣言存在和蔓延的空间。
其二,在当下这个移动互联时代,信息传播途径和手段日渐立体化、多样化,微博、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以文字、图片、小视频、音频、新闻链接等形式,积极参与权威信息的传播过程,强化了权威信息的传播效果,同时进一步挤压了地震谣言存在和蔓延的空间。
其三,公众的常识理性和媒介素养不断增强,识别谣言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谣言止于智者”的现实效果越来越明显。如网民陈某某、殷某某冒以权威部门散布谣言信息,一些网友从该信息的发布机构“中国地震局四川分局”中发现了可疑情况——中国地震下属驻川机构不是叫“四川分局”,而是叫“四川省地震局”,由此可以断定,“中国地震局四川分局”是一个假机构,以此假机构名义发布的地震信息属谣言无疑。
打击地震谣言需要双管齐下。一方面,职能部门和主流媒体要及时、全面发布权威专业信息,以最优势力量和最快速度占据信息传播主渠道,同时对造谣传谣者及时予以查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要面向全社会进行常态化的“识谣教育”,帮助公众提高识别谣言、戳穿谣言的意识、能力和技巧。
从实体上讲,“识谣教育”重点要教会公众从信息内容入手,善于发现其中的模糊可疑或虚假不实之处。网友从信息发布机构“中国地震局四川分局”断定其发布信息必为谣言,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从程序上讲,移动互联时代,信息传播途径和手段丰富多样,虚假不实信息传播更为便利,通过权威机构和主流媒体发布、传播的“大道消息”是充分可靠的,对其他“小道消息”则要多打几个问号。公众要学会通过信息来源和信息传播渠道“过滤”信息。即便信息内容看起来无懈可击、真实可信,但只要信息来源和传播渠道不权威、不确定,也不应轻易相信并随意扩大传播。
打击地震谣言离不开积极有效的“识谣教育”。只有公众的“识谣”能力不断提高,不信谣、不传谣和主动辟谣才能成为越来越广泛的社会自觉。(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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