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惠安公安网安大队联合崇武边防所在工作中发现,有群众在微信群内发布信息“惠安崇武新华都出现一名病毒感染者”。
(谣言截图)
经查,发布该信息的系崇武镇居民张某,其未经核实,在疫情防控期间擅自发布不实信息,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经民警对其进行训诫,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撰写保证书。
泉州警方提醒:
疫情期间,大家要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并做好自身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