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案例解析
发布疫情不实信息,一女子被惠安警方教育训诫
2020-02-02 18:02:15 泉州网警 来源:泉州网警  责任编辑:林锦星
分享到:

近日,接网警志愿者举报,有网民在本地某微信群发布谣言称“我叔公在武汉上班…肺炎已导致武汉死亡人数超过两万人”。

经查,发布该信息网民系惠安涂寨人陈某,其未经核实,在疫情防控期间擅自发布不实信息,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经民警对其进行训诫,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撰写保证书。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