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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网传疫情期间银坑蚝场搬迁野蛮拆屋?高新区澄清:与事实不符
2020-05-02 06:42:30  来源:珠海高新区  责任编辑:林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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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网传一篇《珠海市高新区不管法院调停疫情期间野蛮拆屋老革命周北仪为民请命,力争公平正义!》的文章,文中以署名为“唐家湾镇银坑村中共老党员老革命:88岁老人周北仪”致信各级纪检委,信中质疑珠海高新区拆迁办在唐家湾银坑蚝场搬迁过程中“罔顾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强行野蛮拆屋”“恐吓村民”,并附有建军节纪念章、4张97位村民的签名和手印等照片。

针对上述检举信内容,高新区通过实地调查核实、从相关部门取证等多种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回应和澄清如下:

搬迁对象身份:国营蚝场(国有企业)职工、居民

自1963年银坑大队随历史转变为银坑蚝场,银坑村已不复存在,而银坑蚝场实质上就是国营企业。自1963年省人委批示同意银坑大队并入蚝场,银坑蚝场就成为银坑大队的代表,行使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而银坑人员进入蚝场成为职工,并享受了居民职工的待遇,因其原生家庭是蚝场职工(“包销粮”),特区成立时已被安排参加工作,其二、三代子女继承人及家属已优先享受优质的教育及就业资源,现就职于各职能部门及行业。

经核查现存历史档案资料,存有《银坑蚝场干部、职工名册》(7页,共260人)。当前事实是,银坑蚝场职工旧居住区既没有“村”的建制,也没有农村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更没有农村名下的土地(旧村场用地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等土地权属资料)以及珠海市当年农村土地统征时的银坑(旧村)相关《被征地农民花名册》和村民宅基地,根本不具备“村”的概念和基本组成要素。同样,旧居住区的居民(房屋产权人或继承人)身份也不是旧村被征地农民、村民,而是国营蚝场(国有企业)职工、居民。因此根据现有政策规定,银坑蚝场旧居住区居民并不是被征地农民,也无法享受被征地农民的待遇。周北仪检举公开信中所称“村民自愿聘为蚝场职工,但仍是农民身份”等与事实不符。

银坑蚝场旧居住区用地:属国有土地

经核查有关档案资料,1993年,银坑蚝场经划拨取得位于香洲银坑156414.07平方米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市国土局办理了《国有、集体建设用地许可证》(编号:珠国土许字(1993)第112号,土地用途:住宅)。现银坑蚝场旧居住区在上述宗地范围内,实测占地面积79890.09平方米,而非独立单宗用地。从银坑蚝场历史情况可得知,自1963年银坑大队随历史转变为银坑蚝场,旧村已不复存在,而银坑蚝场实质上就是国营企业。在1991年银坑蚝场用地征用前,银坑蚝场用地已属国有企业用地。

2007年6月,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与珠海市香洲区银坑蚝场及其他有关单位签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共收回银坑及银坑叠石7宗共203812.97平方米用地,《协议》第三条第1款明确“该宗地上乙方(注:指珠海市香洲区银坑蚝场及其他两单位)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属于本协议的标的,该宗地上其他属于第三人(含银坑旧村居民)的房地产产权由甲方(注:指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与第三人协商签定有关拆迁补偿合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六条第4款明确“银坑旧村居民及宝特公司88户未房改户用地除外”。周北仪检举公开信中所称“银坑村的集体土地、村民自家的宅基地已经全部被征”“前几任村官偷卖了祖宗传给我们的土地”与事实不符。

搬迁性质:公共利益需要,非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属于三旧改造

银坑蚝场旧居住区搬迁为市政府重大项目搬迁,搬迁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不同于以拆建、新建住宅为目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属“三旧”改造(城中旧村、旧城镇小区或旧工业厂房改造),不适用三旧改造政策。银坑蚝场旧居住区属于国有土地上一个居民居住聚集区,不属于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城中旧村”的范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旧村,不适用珠海市政府2014年147号文违章建筑补办手续的规定。

高新区在对银坑蚝场旧居住区进行多次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人为本,在充分考虑银坑区位地域因素、银坑居民为公共事业贡献度等多方面因素的情况下,研究制定多方面的产权补偿、补助、奖励、建筑成本价购房扶持补助等政策优惠,对困难居民还设有最低保障安置面积扶持补助,补偿标准普遍高于珠海市甚至全国的同类情况。

在经过深入研究和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并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征求居民代表意见,上报市政府会议同意后,《银坑半岛房屋搬迁安置补偿方案》最终于2019年8月26日正式印发执行。搬迁工作组根据补偿标准制作政策宣传手册向广大居民派发,并逐户多次上门入户宣讲政策,得到了多数居民的认可和支持。在签约过程中,搬迁工作组依法、依规按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开展签约工作,切实维护银坑居民的合法权益。周北仪检举公开信中所称的“补偿标准过低”,而其所称“补偿内外有别,在同一条村的情况下,外地人拆房补的是4.5万元每平方米,而本村村民却是2.6万元每平方米”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搬迁工作组:暖心搬迁,严格遵守相关施工规范

银坑蚝场旧居住区房屋老旧,且存在大量非法抢建加建的违法建设,建筑密度大,情况复杂,清拆难度大。搬迁工作组采取周密措施、多措并举,把对群众的影响降到最低,对发生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如前期发生的施工机械压断水管的情况,施工前拆迁队已对该水管进行技术保护,但因居住区内水管年久老化易碎,且埋藏位置较浅,无法承受房屋拆除压力,导致水管爆裂。在发现水管爆裂后,工作组立即妥善处理,经两个多小时抢修恢复正常供水,并与社区一起做好相关群众的解释工作。

在搬迁过程中,做到定期走访慰问,向居住区内的老人和困难户送去生活物资和慰问金,邀请公证处等有关单位上门为居民答疑解惑。疫情期间,工作组党员干部带领工作人员,在岗亭设置排查点严格管控,进行人员出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并送去口罩、消毒用品、生活必需品等基本保障物资, 同时协助腾退房屋的居民搬家等便民服务。

在清拆工程做法上,清拆施工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施工规范,遵循安全生产规定,科学组织施工行为。选定工作日进行施工作业,并以公告形式告知公众;清拆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对拆除的违法建筑物做好围挡,并设置施工警示牌;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采取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对于影响毗邻建筑物的安全难以用工程机械拆除的,采取人工拆除;采取雾炮机等防尘措施;清拆后做好现场的后期管理工作。

周北仪检举公开信中所称“罔顾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强行野蛮拆屋”“疫情期间剪断网线、破坏水管,严重影响民生”的行为,均与事实不符。

周北仪本人相关情况:请愿签名和手印为拼凑

周北仪,男,88岁,银坑蚝场职工,党员,于1989年退休,享受蚝场退休职工待遇(退休工资、补充养老金等)。

经核查,周北仪有3栋房屋(其中1栋为独栋违建),总建筑面积1451.09平方米,其中合法产权面积357.78平方米(3本房产证),违建房屋面积1093.31平方米,是最大违建房屋面积之一。

根据党史资料,银坑在解放前确实曾作为东江纵队老游击区的后勤补给基地,该地区内只有三位“老革命”(均已过世),周北仪并不在其中,公开信所附照片中的有关建军节纪念章也并非其本人所有。

经核实,4张97位村民签名照片为两次居民签名拼凑,其中一次为2019年12月银坑蚝场搬迁工作组组织召开的房屋搬迁确权政策宣讲会上,银坑居民推选12位居民代表的意愿签名。经对签名中的部分居民了解,他们表示周北仪在网上公开检举信所述内容其本人完全不知情,并非其真实意愿。

“有女不要嫁银坑,沙砺石仔啃脚蹭,千年唔闻锣鼓响,只见大浪打沙滩。”这是一首在银坑流传很久的歌谣,居民代表陈姨回忆以前的银坑很穷,现在政府有政策改善大家的生活居住环境是为民谋利的好事。

“我现在天天都在努力锻炼,希望能够搬进新房,看到银坑改造好的那一天。”精神抖擞的陈姨今年70岁了,她与其他居民代表都很支持和理解银坑蚝场搬迁工作。

自搬迁工作启动以来,对于广大银坑居民的积极配合,在此我们表示感谢,我们也欢迎和提倡银坑居民和社会各界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反映诉求,保持良性沟通,共同促进银坑蚝场搬迁安置工作的和谐开展。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银坑居民沟通,对于恶意造谣、散布虚假信息、触及法律底线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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